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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意见》

来源: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就业服务协会 时间:2018-11-22 作者: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就业服务协会 浏览量:

《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意见》(青政办发〔20129号)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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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有哪些优惠奖励政策?
  答:(一)安置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可加分
  政府部门、机关事业单位在物资和服务采购工作中,将参与竞标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评标体系,予以量化赋分。对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以投标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为基数,每超过1个百分点,商务标评分给予加1分,最高加4分;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视项目情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残疾人业户、残疾人福利企业、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残疾人企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的产品和服务。
  (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可申领奖励金
  每超过规定比例安置1名残疾人,劳动合同履行期内,七区及青岛前湾保税港区、青岛高新区每年奖励用人单位8000元。自2012年起,用人单位每超比例新安置1名残疾人就业,再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四市可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奖励标准,但不得低于七区奖励标准的60%
  (三)用人单位招用就业特别困难残疾人就业可到残联申领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和稳岗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特别困难残疾人就业,新签订1年以上3年以下劳动合同,合同存续期内,每人每年按照上年度当地最低工资额20%的标准给予岗位补助;新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合同存续期内,每人每年按照上年度当地最低工资额的30%标准给予岗位补助。七区及青岛前湾保税港区、青岛高新区的用人单位,与就业特别困难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符合其他条件的,另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就业补贴。四市可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补贴标准,但不得低于300元。
  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在享受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3年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后,继续与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在劳动合同存续期内,按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照基本养老保险18%、基本医疗保险9%、失业保险1%的比例标准,给予用人单位稳岗补贴。
  (四)单位接纳残疾人大学生实习可享受实习补贴,安置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可申领就业补贴
  本市户籍派遣期内未就业残疾大学生到经认定的见习基地见习,见习基地享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给予的见习补贴;到其他用人单位实习,按照上年度当地最低工资额50%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实习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用人单位与本市户籍派遣期内未就业残疾大学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按照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给予就业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符合安置就业特别困难残疾人补贴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补贴。
  (五)对安排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实施专产专供
  各区市(含青岛前湾保税港区、青岛高新区)每年在本级政府采购中,至少确定一种产品或服务,安排给残疾人福利企业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由其专产专供。有条件的镇、街道、企业、单位也可以积极推进残疾人福利企业、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残疾人工疗机构、残疾人庇护性生产班组、残疾人业户的产品和服务专产专供工作。
  (六)扶持重度残疾人辅助性就业
  1.对达到验收标准,主要安置智力、精神残疾人就业的辅助性就业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奖励。
  奖励标准:辅助性就业机构独立用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且安置10名以上智力、精神残疾人就业的,给予机构建设奖励12万元;独立用房面积200平方米以上且安置20名以上智力、精神残疾人就业的,给予机构建设奖励30万元;独立用房面积300平方米以上且安置30名以上智力、精神残疾人就业的,给予机构建设奖励60万元。奖励资金按第一年60%,第二至第三年每年20%的标准拨付。
  2.辅助性就业机构、庇护性生产班组安置智力、经治疗康复的精神残疾人就业,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工资补贴,符合条件的给予稳岗补贴。
   
  二、残疾人自谋职业可以享受哪些补贴扶持优惠政策?
  答:具有本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首次从事个体经营,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可以享受以下扶持优惠政策:
  (一)到残联申请残疾人个体经营补贴
  在经营期限内给予不超过两年的经营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每月300元,第二年每月200元。
  (二)对从事盲人保健按摩机构和个人示范经营给予奖励扶持
      本市户籍盲人创办保健按摩机构,达到行业管理标准的,首次开业给予一次性6000元经营补贴。
  本市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的创办人,具有本市户籍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最低投保基数和各项保险规定缴费比例给予保险补贴,其中,对按照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符合享受人社部门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创办人,不得重复享受本补贴。
  盲人保健按摩机构安置本市户籍的盲人就业,与盲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在劳动合同存续期内,按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最低投保基数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规定缴费比例,给予稳岗补贴。
  盲人保健按摩机构每超过规定比例安置一名残疾人,劳动合同履行期内,每年奖励用人单位8000元。每超比例新安置一名残疾人就业,再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本市户籍盲人创办的,达到行业示范店标准的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给予5000元达标经营奖励。
  (三)城镇残疾人个体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可以领取社会保险补贴
  对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从事个体经营,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并缴纳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社会保险的残疾人,按照当地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社会保险最低缴费标准计算的应缴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予补贴。对具有本市农村户口,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各区市可根据其实际参保的养老、医疗保险险种给予个人缴费部分适当补助。
  (四)农村残疾人就业从业优惠政策
  给予农村从事种植、养殖、维修业、服务业和家庭副业等项目的贫困残疾人一次性从业扶持,扶持额度不低于2000元。市及区市对认定为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的,给予一定奖励补贴。其中,对与残疾职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按规定发放工资的工商及服务业基地,按照安置残疾人人数,给予用人单位一定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与残疾人签订从业扶贫协议,残疾人年均收入不低于全市农民人均收入水平的农村种养业和农副业基地,根据吸纳残疾人从业人数,按照当地农民人均收入水平的60%给予残疾人就业补贴。
  (五)鼓励残疾人参加职业技术培训
  残疾人参加市、区市残联举办的各类培训,免收培训费、鉴定费。残疾人参加上级残联或残联委托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举办的中、高等级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80%的培训费补贴。用人单位通过对残疾人的岗前技能培训使残疾人能够胜任岗位,培训后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用人单位800元岗前培训补贴。残疾人参加职业培训并取得高一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按照每人最高1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各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可聘请行业能工巧匠,以师傅带徒弟的形式对失业残疾人进行技能培训。残疾人经培训创业成功的,一次性给予师傅800元培训补贴。
   
  三、如何申请城镇残疾人个体户保险补贴?
  答:从事个体经营,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并缴纳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社会保险的残疾人,可持户口簿、残疾人证、营业执照、收入证明、社会保险缴费专用票据到户籍所在区市残联填写《青岛市城镇残疾人个体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申请表》申请保险补贴。
   
  四、如何申请残疾人个体经营补贴?
  答:首次从事个体经营且符合自谋职业扶持条件的登记失业残疾人,可持本人书面申请、残疾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或租用摊位证明、经营场所房屋证明或租赁合同到所在区市残联申请经营补贴。
      
  五、如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答:本市行政辖区内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含外资、港、澳、台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需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430日前,用人单位到有管辖权的机构领取报表及其他资料;530日前,报送上述报表及残疾职工的残疾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630日前,有管辖权的机构对用人单位报送资料进行审核校验。逾期未报送报表及审核资料的,按未安置残疾人认定;71日起,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地点缴纳,逾期缴纳滞纳金。
      
  六、如何申请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
  答: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持依法设立的资质证明及《青岛市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申报表》到所在区市残联申请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
      
  七、如何申请就业特别困难残疾人岗位补助和就业补贴?
  答:用人单位与残疾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且残疾职工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可持下述材料到所在区市残联申报岗位补助和就业补贴:
  1.用人单位依法设立的资质证明;
  2.《青岛市就业特别困难残疾人岗位补助和就业补贴审批表》;
  3.《青岛市就业特别困难残疾人岗位补助和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4.残疾职工工资发放证明;
  5.就业特别困难残疾人证明。
      
  八、如何申请残疾人稳岗补贴?
  答:用人单位安置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在享受完人社部门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后,继续与残疾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持下述材料到所在区市残联申报稳岗补贴。
  1.用人单位依法设立的资质证明;
  2.《青岛市安置残疾人稳岗补贴审批表》;
  3.《青岛市安置残疾人稳岗补贴人员花名册》。
  稳岗补贴实行先缴费后补贴的办法,按月核算按季申报;残疾人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到其他单位就业的,新招用单位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九、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经营补贴如何申领?
  答:本市户籍盲人创办的保健按摩机构,达到行业管理标准,首次开业的可持机构书面申请、残疾人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山东省盲人保健按摩机构执业资格证》副本、经营场所房屋证明或租赁合同、《青岛市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经营补贴审批表》,到户籍所在区(市)残联办理申领经营补贴手续。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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