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青政发〔2015〕27号)和《海岸馨园人才公寓项目二次配租公告》(青人社发〔2018〕13号)规定,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海岸馨园人才公寓项目二次配租申请人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并于2018年11月9日对符合条件人员名单予以最终公示。现将最终入围名单及选房安排等内容公告如下:
一、入围名单
经公示,最终确认63人符合海岸馨园人才公寓项目配租申请条件。(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领取租赁资格通知书和选房安排
(一)请前51名入围人员于11月19日(星期一)持本人身份证到海岸馨园1号楼2单元703室(海岸路6号)领取《青岛市海岸馨园项目人才公寓配租资格通知书》,并进行选房,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另外20%备选人员安排在11月20日(星期二)选房,具体人数根据19日剩余房源情况确定,工作人员将于19日选房结束后按照打分排序进行电话通知。
(二)申请人根据公告顺序,按照现场工作人员公布的选房流程,凭本人身份证以及《青岛市海岸馨园项目人才公寓配租资格通知书》进行选房,同一顺序申请人抓阄确定选房先后次序。选房时间每人5分钟,超出时间视为弃权。申请人选定房屋后,由现场工作人员计算出房屋租金填写选房确认单,经申请人签字加按手印后生效,并领取青岛市海岸馨园人才公寓租赁合同(一式三份),回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三)申请人本人无法到现场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登记手续的,受托人应持公证部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有关身份证明到场代选房号;选房当日申请人未到场、也未委托代理人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到场的,顺延至所在上午和下午时间段选房结束后方可进行选房。
三、签约及交房时间安排
(一)签约时间:2018年11月22日(星期四)9:00至12:00,13:30至17:00。
(二)签约地点:海岸馨园1号楼2单元703室(市北区海岸路6号)。
(三)申请人需携带以下签约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选房确认单;
3.申请人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的人才公寓租赁合同(一式三份)。
(四)房屋交付
1.申请人按租赁合同规定缴纳房屋租金;
2.申请人凭租赁合同领取钥匙交付房屋。
选房、签约咨询电话:0532-88707807
青岛市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32-88913379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