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创新政务服务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岛市创新政务服务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8〕22号)、《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18〕31号)和《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厅字〔2018〕32号)要求,改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我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年底,依托全市统一审批平台,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一窗受理”服务。选取部分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高频办理事项推行“一链办理”,将“一事一流程”整合为“多事一流程”,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完善“一网通办”门户网站功能,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实现一键受理咨询投诉。推行代办帮办制度,提供“一对一”贴心帮办服务,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推进“一窗受理”
1. 加快人员落实到位。调整优化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职能,充实“一窗式”改革窗口综合受理人员。从驻厅部门现有全额事业编人员中择优挑选40人随编制划转到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考试、考察,从驻厅部门现有政府购买服务的合同制人员中择优选取25人,补充“一窗式”改革相关辅助岗位。(市编办负责编制划转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事业编人员划转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购买服务资金到位工作,市政务服务管理办负责全额事业编人员的择优挑选、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考录工作,各相关部门配合做好人员划转工作;2018年8月完成)
2. 完善“一窗式”综合受理平台。根据改革要求,梳理“收件说明”“材料要求”“样表模板”等事项要素,进一步完善“一窗式”综合受理平台各项功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8月完成)
3. 组织新进人员培训。根据“依业务设窗”要求,按照“市场准入类”“投资建设类”“社会事务类”对新进人员进行综合受理岗前业务培训,提升窗口综合受理人员“一专多能”素质。(市政务服务管理办会同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8月完成)
(二)推行关联事项“一链办理”
1. 梳理“一链办理”事项目录清单。对照“企业设立开办和开设宾馆超市”“户籍管理和车辆驾驶人证照办理”“民政救助和养老机构设立”“药品零售企业设立和餐饮”“社保缴纳和劳动就业”“教育”“文化”“汽车修理”“公证办理”等民生领域,深化关联事项业务融合,将涉及多部门的事项按链条优化组合,形成“一链办理”事项目录清单。(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市电政信息办、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市烟草专卖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9月完成)
2. 大力推进减材料、减环节。整合涉及多部门事项的共性材料,推广多业务申请表信息复用,通过“一表申请”将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齐、后续反复使用,减少重复填写和重复提交,形成“一链办理”事项“一套材料、一张表单、一个流程”。(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市电政信息办、各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9月完成)
3. 建立关联事项标准化审批流程。依据确定的“一链办理”事项目录清单,全面梳理各事项链条中的实施要素,制定全链条审批清单。明确服务流程中的特殊环节、中介服务、办理时限和同一事项不同层级部门办理的权限划分,逐项编制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绘制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事项办理流程图。在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网上系统开发订制全链条审批清单流程,实现一窗受理、材料分拣、信息共享、实时传输等功能,全链条审批清单网上试运行。(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市电政信息办、各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9月完成)